小石 发表于 2012-12-12 23:36:17

药家鑫案的反思

药家鑫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列刑,围绕此案的争论似乎可暂时告一段落。但从药家鑫一案可以透视,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有些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弱者貌似会变成强者,强者似乎会变成弱者。在很多案例报道中,都在有意无意地强调这样的观点:撞伤一个人麻烦,撞死一个人好解决,好像被撞伤的人都不应该索赔,或者都索赔太多,甚至无理取闹,给撞人者找了太多麻烦。所以一旦撞了人,最好往死里撞,一次撞不死,就应该碾压几遍。药家鑫没有撞死张妙,怕“惹上麻烦”,就用刀子捅死她。多么可怕!无论张妙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药家鑫都害怕自己撞倒的是个无赖,何况张妙受伤后还在记他的车牌号!
    势利的社会和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已经联手把弱者妖魔化了。比如,路上遇到老人倒地,大多数人都被告诫不要去扶,“老人们”都会恩将仇报。其实如果你上前把他扶起来,我敢说90%以上的老人会感激你,那碰瓷、耍赖的人只不过是个别现象。但是这些年来,我们的一些媒体、一些社会强者一直在妖魔化弱者,受这种潜意识或者集体无意识的强烈暗示和支配,药家鑫做出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就不奇怪了。
    当然,媒体和政府不会承担这个责任。近年来,发生了多起针对无辜者的暴力事件。被害者走了,杀人者偿了命,悲剧似乎画上了句号,但其实背后的纠结远远没有解开。这些人,无论是杀人者还是被害者,都是当今社会的牺牲品,因为凶手杀的大多是无辜者,强烈报复的是我们这个社会。我们应该反思,应该追问究竟!如果这个问题讲不透,仅是把药家鑫判了死刑,对这个社会也没有多大警示意义。
    我看过一个报道,印象很深刻。河北武安的马刚在北京打工,负责给保安公司招人。他的老乡宋晓明是他负责招收的一名保安。宋晓明在当保安期间,被拖欠了500多元的工资,找马刚要过多次未果。宋晓明要回老家过年时,再次向马刚索要工资,与马刚发生纠纷,持刀将年仅26岁的马刚扎死。法庭上,人们了解到,被害人马刚正准备结婚,家里为他准备了新房,结婚用的各种物品也已筹备齐全。按司法惯性,宋晓明该被判死刑,可是被害人马刚的母亲却宽容了他,她说:“我的孩子没了,就别让别人再失去孩子了。人死不能复生,宋晓明还年轻,希望法官对他从轻处罚,让他有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宋晓明当场跪下,痛哭流涕,说以后要给这位母亲养老。后来,宋晓明在悔过书中写道:破碎的家庭造就了我的自私、我的冷漠,我不相信亲情,我不相信任何人,可是这位伟大的母亲,让我真正地懂了什么叫“爱”。
   马刚的母亲多么伟大!堪称中国母亲!
   我想,这种案例应该多讲。欠债还钱,500多块钱不给人家是不对的;杀人偿命,可这位母亲宽恕了罪恶,这才是我们中国人难能可贵的美德。药家鑫这种极端个案,应该说是我们的社会机制和舆论导向出了问题。为什么不宣传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多宣传我们传统的道德风范,不多宣传一些忠恕之道?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人们一旦被恐惧攫住了灵魂,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守不住自己,守不住良知,社会就会从内到外日渐崩塌。
   去年我们到河南考察,回来时在濮阳住宿。第二天早上,发现我们停在宾馆停车场的奥迪车车尾被剐了。我们的车是停得好好的,很明显责任完全在对方。按理说,让对方修车或者赔偿修理费都是应该的。可我们跟对方交涉时,对方先是答应修车,拖延时间,后来又打电话找人,说是要做事故鉴定,总之就是耍无赖,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连道歉都不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计较,马上走人。人的时间、生命、精力都是不等价的,有时候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如果我们为几千块钱的修理费去等待、去吵架,损失更大。赶快离开,该干什么干什么才是上策。我们索赔,是争;让对方道歉了事,是让;最后不再计较,是容。我们宽容了对方,这件事也就过去了,放下了。
   古话说“兄弟转仇人,亲家转冤家”,没有宽容之心,亲人都会转成仇人。得陇望蜀、利令智昏的事情绝对存在,而且会永远存在,这是人性的弱点,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无赖。如果看不透这个理,放不下这个事儿,私仇公怨就会无休无止,不得安生。
   反过来,当你伤害了别人,即使你不想错上加错,你想改悔,想道歉,想弥补,人家也未必给你机会。那你就得找机会,哪怕拐几个弯也要把你的忏悔表达出来。这样才能把人家积压在心里的仇怨消解掉,免灾去祸。
   迷失的人性需要呼唤,扭曲的心灵需要救赎。有时候,理、法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需要用情义来破解。我办企业快30年了,可以说死里逃生,我自己的体会是,凡是对立面的声音,都能促使我思考、帮助我改善,警醒我站位高一点,视野更开阔一些,力求站在矛盾之上,甚至站在对立面去看、去想、去解决问题。回过头来看,宽恕让我获益良多,帮助我化解了很多私仇公怨。我觉得,有宽广的胸怀,有感恩之心,我们才能把矛盾解开,才能面对未来。
    当然,宽恕是弱者对强者的宽恕,只是,弱者太需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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