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心理联盟 发表于 2014-12-24 13:52:09

关于举办长丰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心里健康师培训资培训工作的通知》(教策【2010】28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应用能力和沟通能力,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采取相应的沟通技巧和教学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以及学习上所遇到的问题,帮助教师解决心理上的困惑,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使教师能以积极的姿态引导学生健康发展,促进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为此县局决定请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每校安排1至2人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培训费用回原单位报销。各学校在安排人员参加培训时,要结合我县开展的心里咨询室建设工作,意向性选好人参加培训,同时参加培训人员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2月18日下班前发送到邮箱:ahcfzhhdong@126.com。附件:第五期心里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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