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现将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肥办〔2014〕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要结合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肥教【2014】146号)文件精神,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由教导处、教研处、团委、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共同参加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二要按文件时间要求和实施步骤,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并做好师资、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为学生健康教育服务。三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四要积极与乡镇和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与家长的沟通,齐抓共管,构建立体网络。以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肥西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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