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一级教材
前言 2001年,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心理咨询师(试行)》。这一标准的颁布,对于推动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5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专家对试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 心理咨询师》(以下简称《教程》)系列教材。
《教程》紧贴《标准》,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特色;结构上,针对心理咨询职业的活动领域,按照模块化的方式,分为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心理咨询师三个级别进行编写。《教程》技能部分的章对应与《标准》的职业功能,节对应于《标准》的工作内容,节中阐述的内容则对应与《标准》能力要求和相关知识的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 心理咨询师(一级)》包括诊断技能、咨询技能、测验技能、督导技能四个部分,适用于一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辅导用书。
由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编写要求以职业和技能为导向,而非以学科和学业为导向,编写人员在撰写过程中努力适应这一要求,但毕竟因心理咨询师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职业,编写人员的经验有限,因此本教程一定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之处,请有关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以便不断提高本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中心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
2010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心理诊断技能
第一节 会诊技能
第一单元 咨询会诊
第二单元 联络会诊
第二节 疑难案例分析
第一单元 常规咨询案例分析
第二单元 精神医学案例分析
第三单元 建立督导过程
第四单元 督导评价
第二节 工作督导
第一单元 个别督导
第二单元 团体督导
第三单元 现场督导
第三节 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的督导
第一单元 心理咨询师心理素质的评估与提升
第二单元 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水平的评估与促进
后记 |